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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教育学院 来源: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04/24 04:56:53
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学院(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
2013年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招  生  简  章
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学院(科学技术师范学院)面向全国招收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职业硕士,原中职硕士研究生),现将招生有关事项公告于众,热忱欢迎有志之士报考。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技师院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在省、地、市级职业教育研究所(教研室)从事3年以上研究工作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单位
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参考书目
10537
 
职业技术教育学
教育学原理
高等教育学
1. 硕士学位研生入学资格考试(GCT)
 
2. 教育学: 《教育学基础》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
企业管理 2. 管理学: 《管理学原理》陈彤、章喜为主编,高等农业教育出版社,2010年7月出版。
三、报名与考试
报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620710,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71215,现场报名携带学历、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确认考生信息、信息采集。
考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GCT时间为102783011:30,准考证于考前10在报考网站上打印。专业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GCT成绩当年有效。
四、复试与录取
复试与录取办法:GCT成绩、GCT单科成绩、专业课成绩必须同时达到上级部门规定的分数线。录取按初试与复试所有科目成绩综合排名,择优录取。职业硕士不得进行跨校、跨专业调剂录取。
五、教学形式及学位授予
学制3年,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集中学习时间为三次,在寒暑假进行。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一级学科的硕士学位。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学原理和高等教育学专业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企业管理专业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六、学费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2.4万元(以当年物价局核定为准)。教材费400元。
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学院(科学技术师范学院)、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电话:0731—84617040   湖南农业大学十教学楼北411   邮编:410128
联系人:毛力元 (15575998787)  电子信箱:9355842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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