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

湖南农业大学优秀教材评选及奖励办法

作者:教育学院 来源: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12/20 10:32:00
 为调动我校教师编写高水平教材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材研究、教材建设,提高教材编写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优秀教材奖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教材编写出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评奖范围
1.参加评奖的教材必须由我校教师主编,在评奖年份近4年内(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正式出版或修订出版的教材(包括基本教材、教学参考书、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不包括学术专著。
2.参加评奖的教材必须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或研究生教学中使用的教材。
3.凡已获校级以上教材奖的教材,不再参加校级评选。
第二条  评选条件
1.反映本课程最新理论成果,并且符合教学内在规律和教改精神,又能体现地方特色和学校特色。
2.篇幅适宜,文字简练通顺,说理透彻,深入浅出,内容具有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和适用性,与前后课程衔接较好,图表清楚且与正文相适应。
3.新编教材经过两次以上(含两次)使用,教学反映良好;符合教学计划的要求,能反映本学科的先进水平,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第三条  评选办法
优秀教材每隔四年评选一次。由主编填写《湖南农业大学优秀教材申请表》申报,所属系(教研室)讨论推荐,学院组织教材建设领导小组推荐两名以上同行专家(教授),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由学院报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公布。
第四条  奖励等级与奖励金额
1.等级: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奖金:一等奖每个1500元;二等奖每个1200元;三等奖每个800元。
3.奖励经费从教材建设基金列支。
第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文件:
收藏 打印

COPYRIGHT © 2024 湖南农大教育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湖南农业大学第十教学楼(北)4楼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