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依据教育部、湖南省考试院及《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按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教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多样化的考察考核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分析研判考生能否落实研究生相关培养要求的潜质。
4.坚持客观评价。
根据学科特点与对研究生的要求,业务课考核成绩应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确保安全健康。
严格落实长沙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跨省流动、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人员安全防护,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丽君
副组长:周晓红 龙梦晴 温圣贤
成员: 方成智 李尚群 雷 辉
(二)成立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郭丽君
副组长:周晓红 龙梦晴 温圣贤
成员:方成智 李尚群 王 浪 雷 辉 袁 冬 李小红 周秀英 万天赐 张翼然
(三)成立学科复试专家组
我院按教育学一级学科成立复试专家组,对全体上线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学位等同副教授职称),其中导师人数不少于3人,且至少1人必须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能力。组长由学科/领域负责人或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指定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担任,另须配备秘书1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对专家打分表、复试成绩等表格进行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等工作;候考官1名,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及资格审查,向考生发送消息通知、组织考生有序参加面试,负责本组复试场地秩序维护、复试全程网络设备调试与全程录像录音资料的留存。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温圣贤
成员:周晓红 袁 冬 谭 浩
三、复试时间
2021年4月1日 10:00-12:30 13:00-20:00
四、复试分数线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二)复试名单(见附件一)
五、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方式及缴费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采用 “云视讯-云考场”(主平台)、腾讯会议(备用平台)等软件平台进行。远程复试具体要求详见《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及环境等要求说明》。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并遵守复试纪律,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以电子档形式在复试前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提交,要求详见《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电子材料,在面试前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提交。
1.应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⑥还未毕业但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验证考籍卡(证)、填写承诺书,保证2021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⑦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2.往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⑤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3.其它情况
①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复试相关表格可在我校研招网下载:(http://yjsy.hunau.edu.cn/yjszs/sszs/xgxz_1595/)。
(三)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主页通知。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将体检报告在复试前提交给学院,本校应届毕业生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共四个方面。
复试以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总计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 分钟,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考生可准备一张白纸和一支笔,以防声音不清晰时将答案向考官展示,但必须放在考官视频可见范围内。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测试方式:考生在此环节做简单自我介绍,切不可报自己姓名,但可报自己报考的专业方向,考官提1-2个问题,考生当即做答。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开放性考试,以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附件。查询网址:http://yjsy.hunau.edu.cn/yjszs/sszs/zsjz_1590/202009/t20200911_288857.html。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采取提问方式,考官在指定参考书目范围内提1-3个问题,考生当即做答。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其中听力、口语各15分,以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考官根据互动对话情况进行评价后分别确定成绩。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方式:用英文简短自我介绍后同,考官会提2-3个问题,或是朗诵一篇短文请考生翻译。
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70分,以口头问答的方式进行,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方式:采用抽签答题形式进行,考生在题库中选取3题,报所选题目序号,考官向考生展示和宣读,考生随即按题号回答所抽的题目。
(五)成绩计算
考生的最终录取以综合成绩排名为准。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六、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7.体检不合格者。
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七、录取类别及调档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于7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学院(系)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7月15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寄达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奖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入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一般不安排住宿,且须知晓并签字认可《湖南农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告知书》。
九、复试的纪律和要求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对本院、本学位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2.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学校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成绩公布以及拟录取名单公示。采取多种灵活的可行方式,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规定时限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加大复查力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对拟录取新生进行全面现场复查。对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学院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