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激发学生学习潜能,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湘农大发〔2025〕144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25〕8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院转专业工作。

组长:郭丽君

成员:周江、龙梦晴、王坤波、郑重谊、刘飞、刘文俐、罗菁、易丹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组织考核、审核拟接收名单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二、接收人数

教育学专业:4人

三、报名条件

申请转入教育学院教育学专业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为具有本校学籍的在读一年级本科学生;

(二)学生对申请转入专业确有浓厚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能;

(三)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有关要求;

(四)高考选考科目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当年选考科目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一)非特殊情况下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含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技特岗生、水利特岗生、吐鲁番定向、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南疆单列、专升本等);

(三)特殊招生层次、类别的(含职高对口、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不允许转入其他层次、类别;其他层次不允许转入该层次、类别;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五)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六)从外校转入我校的;

(七)在校期间有过纪律处分的;

(八)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

四、遴选办法

(一)考核方式:面试

(二)考核内容:教育学专业知识与认知、个人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兴趣爱好与专业匹配度、纪律意识与违纪违规情况、转专业理由与未来学业规划等。

(三)遴选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四)考核组织: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

2025年12月18日08:00–12月19日20:00,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部分专业中外合作班2025年12月16日08:00-12月17日20:00)前完成网上申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专业代码选择为3位数代码(非东方科技学院、非卓越工程师学院),学期为2025-2026-2。

(二)材料提交:申请转入教育学院的学生,须在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将《教育学院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提交至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地址:十教北408)

(三)学院考核与公示:学院于2026年1月6日12:00前完成考核、公示及系统审核。

六、其他说明

(一)转专业名单一经学校公示,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二)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修读,已修课程学分认定按学校规定办理。

本细则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