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学院2013届学生教育实习计划
作者:教育学院 来源: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3/11/26 10:17:59
依据教学计划的安排,教育学院2009级农学教育、动科教育、艺术教育;英语教育、机制教育、教育技术6个专业,7个班的学生教育实习定于本学期第6至第9周(10月8日至11月1日)进行。为了提高教育实习质量,达到培养和锻炼学生从事教育和教学工作能力之目的,根据学院《学生教育实习工作条例》要求,具体计划如下:
一、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教育实习是使学生综合运用教育理论和所学知识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实现我院培养目标的重要步骤。在学生学完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基本学完专业课程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教育实习。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把所学的专业知识与教育学基本理论综合运用于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去,掌握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技能;通过担任见习班主任,开展社会调查等工作,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及一定的调研能力,达到培养和锻炼学生从事职业教育和教学工作能力的目的。
二、实习的内容与方法
1、实习内容
每位学生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听课并通过试讲的基础上,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理论教学;进行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担任见习班主任,组织课余活动及主题班会等。
2、实习方法
(1)实习工作的领导
由院主管领导及相关教师组成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实习的管理工作。各实习点由实习所在学校的校长或教导主任、有关专业组负责人、院主管领导及相关教师共同组成实习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实习工作。
(2)实习指导教师的确定
由实习所在学校相关的专业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实习学生讲授章(节)内容及听课、试讲等。
(3)实习的开展
学生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实习工作,第1周跟班听课掌握授课方法,同时准备教学材料进行备课,1周后进行试讲,试讲通过后方可上课;由实习指导小组会同实习所在学校有关部门安排实习学生担任见习班主任工作,协助原班主任开展工作,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积极开展第二课堂、主题班会等课余活动,实习期间至少组织1次班级活动。
三、实习地点
(见附件:实习地点及学生安排一览表)
四、实习的规范与管理
1、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所在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认真遵守作息时间,要以所在学校教师的身份要求自己,做到为人师表。
2、实习期间缺勤超过实习时间的1/3者,实习成绩记为不及格。
3、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履行教师职责,积极参与实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学生行为规范,违纪者给予严肃处理,带队教师有权将违纪及不服从管理的学生送回学校,该生实习视为不及格。
5、实习过程中出现问题,学生要通过学院领导和实习指导教师出面协调,不得私自做主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损失。
五、实习总结和成绩考核
1、实习学生在实习结束前完成的材料
(1)教育实习报告书(一份)。
(2)实习成绩考核表(一式两份)。认真填写后交实习所在学校由实习单位写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3)教育实习论文一篇。
(4)有不少于4次的听课记录,包括观摩指导教师授课和实习学生授课,听课后要写出听课小结。
(5)有不少于8课时的完备教案,每份教案要有指导教师的评语和签字。
(6)有不少于2次的班主任工作班级活动记录,要有指导教师评语和签字。
2、教育实习成绩的评定由我院实习指导教师根据每个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和我院学生教育实习工作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教育实习成绩考核分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级,不及格的学生不予颁发毕业证。
六、实习的协调与沟通
1、请实习学校领导按该校教师管理的有关制度,对实习教师(即我院实习生)实施全面管理,并在实习鉴定表中为每位实习老师的实习表现填写评语。
2、请任课教师审查实习教案、指导试教、评价教学效果,并在每位实习生的实习鉴定表中填写评语。
3、请班主任审查实习老师的班主任工作计划、指导带班工作,并在实习生的鉴定表中填写评语。
4、请实习学校领导、教师,对我院师范类学生培养工作多提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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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教育实习是使学生综合运用教育理论和所学知识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实现我院培养目标的重要步骤。在学生学完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基本学完专业课程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教育实习。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把所学的专业知识与教育学基本理论综合运用于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去,掌握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技能;通过担任见习班主任,开展社会调查等工作,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及一定的调研能力,达到培养和锻炼学生从事职业教育和教学工作能力的目的。
二、实习的内容与方法
1、实习内容
每位学生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听课并通过试讲的基础上,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理论教学;进行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担任见习班主任,组织课余活动及主题班会等。
2、实习方法
(1)实习工作的领导
由院主管领导及相关教师组成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实习的管理工作。各实习点由实习所在学校的校长或教导主任、有关专业组负责人、院主管领导及相关教师共同组成实习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实习工作。
(2)实习指导教师的确定
由实习所在学校相关的专业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实习学生讲授章(节)内容及听课、试讲等。
(3)实习的开展
学生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实习工作,第1周跟班听课掌握授课方法,同时准备教学材料进行备课,1周后进行试讲,试讲通过后方可上课;由实习指导小组会同实习所在学校有关部门安排实习学生担任见习班主任工作,协助原班主任开展工作,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积极开展第二课堂、主题班会等课余活动,实习期间至少组织1次班级活动。
三、实习地点
(见附件:实习地点及学生安排一览表)
四、实习的规范与管理
1、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所在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认真遵守作息时间,要以所在学校教师的身份要求自己,做到为人师表。
2、实习期间缺勤超过实习时间的1/3者,实习成绩记为不及格。
3、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履行教师职责,积极参与实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学生行为规范,违纪者给予严肃处理,带队教师有权将违纪及不服从管理的学生送回学校,该生实习视为不及格。
5、实习过程中出现问题,学生要通过学院领导和实习指导教师出面协调,不得私自做主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损失。
五、实习总结和成绩考核
1、实习学生在实习结束前完成的材料
(1)教育实习报告书(一份)。
(2)实习成绩考核表(一式两份)。认真填写后交实习所在学校由实习单位写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3)教育实习论文一篇。
(4)有不少于4次的听课记录,包括观摩指导教师授课和实习学生授课,听课后要写出听课小结。
(5)有不少于8课时的完备教案,每份教案要有指导教师的评语和签字。
(6)有不少于2次的班主任工作班级活动记录,要有指导教师评语和签字。
2、教育实习成绩的评定由我院实习指导教师根据每个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和我院学生教育实习工作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教育实习成绩考核分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级,不及格的学生不予颁发毕业证。
六、实习的协调与沟通
1、请实习学校领导按该校教师管理的有关制度,对实习教师(即我院实习生)实施全面管理,并在实习鉴定表中为每位实习老师的实习表现填写评语。
2、请任课教师审查实习教案、指导试教、评价教学效果,并在每位实习生的实习鉴定表中填写评语。
3、请班主任审查实习老师的班主任工作计划、指导带班工作,并在实习生的鉴定表中填写评语。
4、请实习学校领导、教师,对我院师范类学生培养工作多提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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