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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作者: 来源: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9/17 03:28:00

 

为使学院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鼓励教师多听课,博彩众家之长,形成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的良好氛围,进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数量

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8节,处科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0节。

二、听课类型

1、随堂听课:学院行政、教研室主任等事先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课。

2、预约听课:学院行政管理人员、老师同伴与有关教师预约,确定听课时间、教学内容及形式等,进行听课、评课。

3、教师自报听课:由教师个人提出申报,邀请学院领导、同伴和自己一起切磋教学方法。

4、教研活动听课:根据期初制订的教研室活动安排,由教研室主任召集组员围绕主题有准备地进教室听课。

5、公开课听课:学院统一组织的研讨课、展示课、评比课等。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应了解执教老师的教学内容,带着问题做好听课前的准备。

2、听课教师按时进入教室,坐在后排听课,听课过程不评论, 听课中途不离场。

3、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有重点地记录下教学过程;撰写教学建议和总体评价意见。

4、班主任尽可能多听本班课,以全面了解班级学生学习情况;任课老师以本学科为主,鼓励跨学科听课,借鉴其他学科教师的长处。

5、听课后要及时与执教老师交换意见。

四、评课要求

1、评教学理念:依据课堂教学过程与课改理念,评议教学理念在课堂教学中的体现。

2、评教材处理: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准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难点是否突破、容量是否妥当等。

3、评教法运用: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的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年级特点、是否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是否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4、评学法指导:评议老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情况。

5、评教学过程:评议教师在教学活动组织中,教学环节的安排是否合理、教学组织形式是否科学、教学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

6、评教学效果:评议教学内容的完成程度、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能力的形成程度、思维的发展程度等。

五、检查与考核

1、学期结束前一周,每位教师听课记录本交教务秘书处,由教务秘书安排专人检查教师校内外听课数量、听课记录情况、评课建议、总体评价意见

2、听课、评课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项目之一,列入学期教师绩效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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